赣南医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17〕6号)及江西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执行国家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2.相关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二级学院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二级学院领导、一级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其中,应有专门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专家复试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等组成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根据学科点实际情况,可按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进行复试。按一级学科安排复试的,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按二级学科复试的,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复试小组另须配备一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三、时间与费用
1.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进行一至两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布。
2.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体检费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总分与单科成绩均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A区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我校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调剂网中严格审查,并按照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专业背景等条件择优确定。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1.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与拟接收专业的统考科目应当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调剂考生的排序:
(1)第一志愿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者优先;
(2)调剂考生原则上按照总分高低分专业排序,相同总分的考生调剂按下述条件依次排序:“985、21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本科毕业生;
3.复试名额依据二级学科以不低于1:1.2入围,不足1名时按1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