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未能出具有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2.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研究生工作处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3.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九、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如符合学校要求,将于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如果48小时后未收到学校复试通知的,可改报其它学校。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十、录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录取按专业优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院内调剂志愿,在相同学位类型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二批为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剩余计划方能用作调剂考生的录取。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被录取考生(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十一、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深入复试现场,了解、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工作处提出复议申请。研究生工作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在接到书面复议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做出是否属实的结论。
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三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0797-8169670,E-mail:gyjb@gmu.cn研究生工作处:0797-8169673,E-mail:gnyxyyjs@163.com
十二、其它
1.在职考生必须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
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赣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