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是药三分毒。
我觉得这句子是不对的,不对之处有二,如下:
第一,天下万物皆是药,凡是物质,就会对人体产生影响,所以即使是我们日常的食物,就算是米饭,也是药。只不过日常人们习惯上把药性平和,多吃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的归为食物,把影响大的,不能多服用的归为药物。
第二,中医将疾病的定义定为阴或阳的偏盛或偏衰,治疗定为以热治寒,以寒治热,也就是以药之偏治人之偏,所以药的毒性就是药性,那么,药就不是三分毒,而是十分毒,这个毒是不能去掉的,去掉了就没有药效了。譬如
附子,为什么《
伤寒论》没有提出先煎,真是取附子之大毒(大毒其实也就是附子的药性,就是大热),用此大热之毒去治危重的大寒。那么我们日常又为什么药久煎以达到去除附子的毒呢,我们久煎是为了缓和附子的热性,也可以说久煎是为了缓和药性,一般危重危急的病人,所用的汤药都是急煎。另外又如
甘草解毒的问题,有句话说:甜不过甘草,甘味有缓和的作用,所以甘草解毒,其实就是缓和药性。我们用药所出现的中毒表现,实质是药性过猛,药重病轻,或者药性过猛,脾胃不能吸纳承载,所以我们才用久煎或加些甘味之药以缓和药性。
既然药都是毒,那不会很危险?《内经》有言:有损无殒,亦无殒也。只要辨证正确,施量适度,方法无误,这根本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