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个人竟然出现在了10个虚假广告中!中国广告协会日前发出通报,指出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
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侯耀华回应称,“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不过,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作假不容易”。
媒体近日多次致电侯耀华,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也有记者发去短信询问他是否打过这些广告,不过并未得到任何方式的回复。
中国广告协会通报
他一人,出现在10个虚假广告中
——— 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
——— 这些产品包括澳鲨宝、伯爵养生胶囊、
杜仲降压片、
黄金九号、康大夫
茶愈胶囊、渭肠益生元、亚克口服液、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方舟降压仪。
——— 以上产品中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均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均使用演员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
———以上10个产品广告多次被投诉,消费者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包括所谓主持人在内的代言人,不负责任、见利忘义、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造成消费者物质、精神和身体损害的行为,进行了鞭笞。
——— 此外,以上10个产品广告先后或分别被浙江、辽宁、山西、河北、江西、湖北、甘肃、江苏、四川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
喊冤
冤枉!
侯耀华: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
消息披露之后,侯耀华曾对媒体回应说“这些广告我都没什么印象,必须明日核实后再回应。不排除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有一次我在街上看到有个
黑芝麻糊的广告,上面居然有我的代言
照片,而我从未听说过,更不可能是我拍的广告了。”侯耀华还称自己要维权“我遇到过有人用我主持的健康访谈节目截取视频,经过一些技术处理制作电视广告播了。我还不知道找谁维权去呢。”
反驳
不冤!
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作假?不容易
有媒体联系上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主任,他表示通报只是指出产品的广告违法,对于侯耀华说有人滥用他的名义做广告,李主任表示不容易:“除了黄金九号我只是看到了带有播出电视台标志的图片外,其他9个都看到了视频,都是10到15分钟的视频,在视频中,侯耀华还提到了产品名字。又不是平面广告,平面广告只要把他公开露面的照片拍下来就合成了,这种视频作假不容易。”
李主任表示:“作为名人,做一个这样的广告法理不容,但我们在情理上还可以原谅,有可能是疏忽了。但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这些广告,造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
记者探访
侯耀华代言的其中一个产品就是方舟降压仪,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上该产品的研发公司湖南省凯达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一位尹姓工作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记者询问他们是否找过侯耀华做过广告,这名工作人员回答说:“做过呀。”对于侯耀华所说的有人滥用他的名义做广告一说,工作人员哈哈大笑说:“那是开玩笑吧,那可能吗?”记者再次追问是否冒用了侯耀华的名义,对方则回答说:“谁说的话,哪能弄虚作假啊?”这名工作人员再三强调他们的产品是正规产品,安全可靠。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段长约12分钟的方舟降压仪的广告,侯耀华果然出现在广告中,他不仅提到了方舟降压仪的名字,当拿手表做实验证明该仪器所具有的磁场时,侯耀华还走到现场观众前去展示效果。
业内分析
律师意见最重可能会坐牢
明星现身虚假广告话题已经是老生常谈,那么这样的明星究竟会负上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有关法律人士表示,除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外,在其他领域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约束明星的行为。“《广告法》主要是针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发布了虚假广告追究的是他们的相关法律责任,而对于出现在虚假广告中的明星,他们要负什么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上海媒体采访一位名叫杨永涛的律师,他则认为,《食品卫生法》中对违法食品的广告宣传做了规定,如果确定消费者因为这一食品造成身体上的损害,代言人需要依据损害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此外,由于保健品、药品属于特殊食品,一旦发生问题,将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更大损害,因此如果确定产品为假药,给消费者身体带来很大程度的伤害,那代言人将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为此付出坐牢的代价。
中消协名人代言将纳入法律管理范围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南宁举行的第16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之品牌代言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责任论坛上透露,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对名人广告代言问题进行规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介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1994年颁布,并未对名人广告代言问题作出具体规范。“消费者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恨之入骨。”他说,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增设条款,对名人代言广告行为予以法律规范。针对当今媒体上频频出现的不实广告,杨红灿称,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还会导致社会的信任危机。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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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11月2日讯 昨天,中国广告协会对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点评专家表示,这些违法广告基本上包含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点评说,侯耀华出现在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胶囊、黄金九号、伯爵胶囊等电视或者平面广告中。
目前这些保健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广告均已被证实,刊发或播出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并先后或分别被浙江、辽宁、山西、河北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
据一些网友讲,侯耀华近来所做的大部分是壮阳的药品广告。据说美国名人代言广告在性质上属于“证人广告”和“明示担保”,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否则按虚假广告处理。 如果这一法规也适合于我国的明星代言的话,称侯耀华为“中华第一猛男”一点也不为过。
然而绝大多数网友们对侯耀华的此举表示了强烈的反感。如在百度贴吧中,有网友就发表了如是的言论:“我很早就想说一说侯耀华做广告的事!!侯耀华做多少广告我也没有统计,也不想统计。反正我看到的地方台的广告就有保健品和一些性药的广告。本来这个明星做广告也是正常现象。但是侯耀华做的广告又杂又多,很难保证产品的真实性。难道这些药他都亲自用过。要是都用过,得一天吃好多种药,看他那个样,完全一副利欲熏心的样子。 ”
“相声演员里最XX的2个人,一个是博林,一个是候耀华,很多年都没看到他们在相声领域里有什么好作品奉献给观众,倒是在假药广告上频频露脸,成了坑蒙拐骗祸害百姓的假药商的帮凶,恶心得死,现在的一些明星到底还要不要脸,太无耻了!!”
有的网友甚至直截了当,给其封了官:“热烈祝贺侯耀华被选为中国媒体广告骗子传播邪会副主席!”
侯耀文去逝后,有人指责侯耀华侵吞了其兄的家产,这次在虚假广告事件中又被推上了舆论的前沿,尽管侯耀华表示并不知情,可能是被人所利用,但利用这么长时间难道候耀华一点也没有察觉?看来这回他真要丢侯家的人了,正如有网友所说,“老爹一世清名(侯宝林大师其人其艺均为世人所称道),怎么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丢了他爹的屁股(说丢脸嫌有点太轻,大概说丢屁股更严重些)!”悲哉!
如今明星广告泛滥,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些明星们什么广告都敢做,什么丰胸啊、壮阳啊也成了这男女明星们的强项,真不知道这些明星在做这些广告时怎么想,真希望他们在接广告的时候尽量注意点影响。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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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这种没有人性的人杀掉!-----------近日,中国广告协会将侯耀华的10个违法广告,作为违法代言的典型予以点评曝光。瞬间,侯耀华成为媒体追踪的焦点,昨天上午,侯耀华通过博客发表《公开信》,道歉并接受批评。不过,侯耀华的道歉并没有得到网友的谅解,反而招致更猛烈的“板砖”。
侯耀华昨日博客
通过几天核实了一些情况,这些广告大约是在三至六年前的期间内做的。
由于我当时确实不知相关的规定,也未能精确核实有关文书和内容,以及我们的疏忽等原因,对此深表遗憾和歉意,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
我愿意在所有关心、爱护我的广大公众、媒体的监督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
同时,请有关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违法广告了。
谢谢常宝华老师!谢谢大家!
侯耀华前日接受采访:
我不知道向谁道歉
11月5日,侯耀华现身昆明为某商业活动担任嘉宾主持,他开腔正式回应“代言门”事件。对网民强烈要求他出来道歉的声音,侯耀华一脸茫然“我要向谁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为这个事件受害的消费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应该只是我一个。”
凭什么要我单独站出来
侯耀表示:“明星没有资格审查商家的证件是否齐全,而且明星也不是专家,没有能力去检验产品的成分和疗效。”
那么,拍摄这10个违规广告时是否审查过对方证照?侯耀华明确答复:“大部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都检查过,并没发现什么问题。”
谈到此次事件到底谁该负主要责任时,侯耀华表示:“厂家在那里生产商品,商店在出售这种商品,电视台可以播出这条广告,明星代言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言下之意对自己被当作矛盾焦点有点委屈。
为什么对医药类广告情有独钟?侯耀华解释:“老百姓目前还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如果有一种药品能让老百姓买得起,又能治好病,我何乐而不为呢。”接着,他又强调:“就算这些药品疗效不佳,但让病人觉得能治好病,精神上能战胜病魔,也就达到了治疗目的。”
日前,侯耀华的准师傅常宝华也对他提出了批评。对于师傅的批评,侯耀华表示无论对与错他都会虚心接受。但对网友“群起而攻之”的状况他一脸茫然,“我要向谁道歉?我只能说如果观众都是冲着我侯耀华的名号来买这个药的,那我认赔。如果这些广告都是在侯耀华电视台播出的,那我全部赔。”
侯耀华委屈地表示:“明星代言广告出事的不只我一个,葛优、郭德纲、张国立等等,很多明星都进去了,凭什么要我单独站出来?”
来源:广州日报
-----------侯耀华的“广告门”有了新进展,昨日,天津市民马先生一纸诉状把侯耀华告上了法庭。这是“十则违法广告”事发后,侯耀华首次被起诉。
11月9日上午,天津市39岁市民马先生将侯耀华诉至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侯耀华曾代言两种产品违法为由,要求销售产品的商场和侯耀华赔偿并向所有消费者道歉,法院已正式为该市民立案。据悉,马先生购买的侯耀华代言的角燕G蛋白和黄金九号,这两种商品都在中国广告协会公布的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之列,他说,想起电视上著名表演艺术家侯耀华广告中介绍的该产品的种种功能和好处,出于对其信任,于是毫不犹豫购买该产品赠送朋友进补治疗。同时,他还购买了侯耀华代言的另外一种商品“黄金九号”,送给家里有
高血压的老人服用。
马先生说,前几天爆出了中国广告协会宣布侯耀华代言的10条电视广告均违法,这其中就有自己所购买的角燕G蛋白胶囊和黄金九号,他的利益受到了侵害。他要求商场退还购货款195元,并向商场另索赔3.15元,同时,在起诉书中要求侯耀华承担连带责任并向消费者道歉。冯先生说:“某些明星代言商品非常不负责任,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来源:重庆晨报 记者:李平)
-----------继侯耀华代言违法广告被曝光之后,赵忠祥等知名人士今天又被曝曾代言电视购物违法广告。
今天上午,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通过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媒体取证,首次对外通报20则涉嫌违法的典型媒体购物节目广告,范围涉及药品、保健品、减肥、丰胸、非医疗器械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包括:赵忠祥代言的电视购物广告“长城利脑心”、“复方咳喘胶囊”;相声演员唐杰忠代言的电视购物广告“
风湿马钱片”;曾经出演过国家领袖毛泽东的演员李学明代言的“芪龙通络胶囊”电视购物广告。
其他涉嫌违法广告还有“百姓
蜂胶”食品、“骨痹康”药品、药品“
参茸珍宝片”、S&S燃脂、“奥瑞康离子净化养生仪”、欧蒂芙波动能量、德国腰椎复原宝、腰椎复原宝、药品“参七脑康”、新西兰奥莱胶囊、法国PRL 丽挺丰胸、BK新西兰濞克、喜力来胶囊、药品“联邦快
痔”、进口药品“韩国女
人丹”。
媒体购物委员会会长王文学告诉记者,媒购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卫视频道播放的电视直销广告进行了全面监测,并对地方城市台进行了重点抽查。监测结果表明,在广电总局出台一系列规定后,个别卫视频道因受利益驱动而严重失职,多数地方台观众长期以来受害深重。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媒体购物加大监管力度,严惩、重罚,真正起到权威部门应有的威慑作用。
针对目前电视购物广告泛滥的现状,媒购委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强制规定,要求在所有电视广告中显示“电视购物有风险,购买需谨慎”字句,以起到警示作用。媒购委指出,虽然我国有专门的广告审查规定,但在现实中却出现随意修改广告内容、缺少事后监督、监管部门权力交叉执法不力等现象,因此电视购物的问题根源于立法,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法律层面的规定。
(记者:杨滨)
来源:北京晚报
-----------为什么有些事情一出来,就指责某一个人呢?zf制造了垃圾和大粪,总赖苍蝇太多。不从本乃从表,误导民众思维呀!现状现实形象的
驴粪蛋——外光
-----------为什么中医受排挤,就是因为,中医灵魂就是:预防为主,治以从本。
为什么西医受宠爱,那痛治哪,开刀割碍,暂时快,舍车去保帅。
-----------地方台医疗广告泛滥成灾,至今无人过问!
-----------中新网上海12月14日电(茅中元)昨天,两则关于广告的新闻再度引人关注。一则是广电总局表态称:(明年起)名人不能做证明式医疗广告,不能在医疗广告中为其疗效做证明。另一则是侯耀华再被央视《法制在线》点名批评,但他仍以“自己也是受害者、应该查厂家,医学知识浅薄”来搪塞。
对此,记者昨晚电话专访了侯耀华。对是否会向公众道歉、是否会退“主持费”以及究竟有没有代言,他声音洪亮地作出否认。他认为,“广告门”的主要责任在媒体,自己只是门上的“门票”;而现在舆论对他群起而攻之,他觉得是“做坏事的人在抓人”,他甚至表示,自己在委托律师调查中国广告协会,他认为对方并无资质判定广告违法。
名人证明式医疗广告遭禁
今年9月,广电总局先后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据悉,《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对此,不久前有媒体解读为: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名人代言医疗产品广告、姓名解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广告将从此退出广播频率和电视荧屏。不过,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任谦日前对媒体澄清说:“此消息为误传。名人代言医疗广告并不会被禁播。只是名人不能做证明式医疗广告,也就是不能在医疗广告中为其疗效做证明。”
侯耀华被央视“三度曝光”
继央视《新闻30分》、央视《经济半小时》公开曝光后,侯耀华日前又被央视《法制在线》点名批评,这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因广告代言问题而三次被央视公开批评的明星。节目中,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痛批侯耀华死不认错,广告中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而在《法制在线》栏目中,当记者向侯耀华提及这10个虚假广告产品名称时,侯耀华仍坚持表示“没多大印象”。记者问:“难道你不知道产品里面有违禁药品成分?”侯耀华辩称:“自己医学知识浅薄!”后来,侯耀华又声称:“要向谁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为这个事件受害的消费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应该只是我一个。”
会不会向公众道歉?
据媒体猜测,侯耀华连续三次遭央视曝光批评,是因为他一个多月来,一直不公开向消费者道歉认错。对此,记者第一个问题就是他是否会向公众道歉?
对此,侯耀华用反问表态:“你说把消费者和公众怎么分?媒体其实很清楚,是谁让这些广告播出来的?现在都把这个叫‘广告门’,我觉得很好。谁是把门的?谁收的门票?我们只是票上印的照片,不能因为现在找不到把门的,就把责任都找到上面有相片的人。”至于有没有消费者找到他,他表示:“我没听说过。”
他还“严词”强调,现在把矛头都对准他的人是忽略了主要的责任。“如果拍出来的广告没人播,没人登,这个还是广告吗?”他最后甚至认为媒体围攻他是:“做坏事的人却出来喊抓人。”
你可以叫我“推销员”
对中广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认为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侯耀华:“介绍产品的节目算不算广告,谁给这个下定义?有没有?再说我们做的是节目,你可以管我叫‘推销员’,但是推销员要挣钱的,如果是不挣钱就去推销一种药品,那不成了雷锋了吗?”
侯耀华还再次强调:“我做节目是按照节目主持人的费用,没收过广告的费用。”至于之前是否知晓这些节目会被制作成广告,他表示:“谁知道?有人告诉你的话,你会做吗?”他还强调,自己当时参加这些“节目”的主持费:“八千、一万,最高两万就到头了。代言的话就肯定不是这个数字了。”
曾是“最受欢迎的主持人”
站在这个立场上,侯耀华似乎认为自己是受害人。为此,记者问其是否会起诉欺骗他的厂家或者媒体,侯耀华先是表示:“我对这个没有太多的想过。”但他随后又表示:“我已经委托律师去做这件事。我个人来讲,我没有能力去向他们提出问题。我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他随后补充,他说的“他”是“中广协”。“因为1997年的时候,中广协在三亚还曾颁给我一个奖,好像是叫‘电视最受欢迎的主持人形象奖’,反过来到了2009年,我就成了10个违法广告的代言人了,我很奇怪。”
侯耀华还表示:“我在收集一些有关材料,作为广告协会,他有没有这个执法权,我对他有质疑。他凭什么说那个广告违法,因为违法的话,他应该在发现违法的时候就处理。至少他应该对厂家有一个提醒。这样做是善意的。
他提到的广告最远的有6、7年,早就过了广告期了,如果他们再播,那就是厂子和媒体的问题了。”
会不会退还主持费用
当记者提到面对如今的如此舆论压力,会不会考虑退还一些主持费,侯耀华很气愤声音高八度地反问记者:“电视台退吗?电视台退我就退。谁有权力让我退钱?这个只有法律来制裁。”记者质疑这是两回事,播违法广告的电视台固然有责任,侯耀华“带头”退钱首先是自己的一个表态。侯耀华仍不同意:“我带这个头,但电视台退吗?他们退我一定跟着。我为什么要退钱?我是个人。”
此外,对此前曾引起很多人炮轰的“不夸张不叫广告”的说法,侯耀华依旧不改立场:“我还是这个意思,你到是给我找出不夸张的广告来?”记者提出光是品牌的,但侯耀华认为这只是广告的一种。至于广电总局禁播广告后是否还会参加医疗广告,侯耀华没有表示自己不会代言,而是表示:“既然广电总局都不让播了,还有哪个厂家会出这钱?”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