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中医:科技部和卫生部不应“越俎代庖”
??作者:王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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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民国以后,西方文化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意识,没有了自己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环境,中医便丧失了在民间自主发展的自由。无论是中医行业的准入和中医家队伍的日常管理,还是中医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战略的制定,都由中国国务院的相关管理部门完全控制。当我们让中医脱离自己的文化母体而不能自主发展的时候,就面临一个关系到中医生死存亡的大问题,那就是按着公共管理机构的主观意志去控制中医的发展能否遵循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换一句话说就是:中医在国家医政管理部门的控制下还能否一如既往地按着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发展下去?
??如果能,那么就可以继续推动中医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如果不能,那么就会导致中医在中国的严重衰败。先不用去分析我们的最高医政管理部门是否按着中医自身的发生规律去管制中医和指导中医的发展,仅从中医发展的现状就可以倒推现行的中医发展政策是否合理。从民国时期的80余万人“发展”到现在的3万余人,我想仅从中医家队伍的数量来看,就可以知道中医近半个世纪的演进历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衰败的过程。中医在中国出现严重衰败的现状恰好说明了国家医政管理部门的主观控制完全违背了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而事实上正是如此。
??要想按着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来指导中医的发展和管理,就必须要让这些主导中医如何发展的决策者懂得中医,他们必须有一种中医的主体意识,只有从这种中医主体的角度去看待中医,才能遵循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去指导中医的发展和制定各项管理中医的法规。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中国指导中医的发展和管理的最高医政管理部门完全不懂中医文化,也没有中医的主体意识。从目前来看,主导中医发展的管理部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中医药管理和发展战略思想的主导单位,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中医药政策的具体执行单位。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是西医的最高管理机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我国科技的最高管理机构。中医既不是西医,也不是现代科技,它是一种与西方文化具有本质不同的学科,那么让西医的卫生部和现代科技的科技部去为中医制定具体的管理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就是一种“让教士去管和尚”的“越俎代庖“的行为。
??让西医的卫生部去管理中医和指导中医的发展,必然会导致中国的医政官员从游离在中医之外的西医角度去对待中医,引导中医走上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西医化改造的异化路径,这正是国家对中医实行“以西律中”的管理体制的机制来源。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和《处方权管理办法》,这两个管理西医的行业法规同样用来管理中医,结果导致大量的民间中医不能行医,中医院校细细苦苦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就业。
??让现代科技的科技部去管理中医和指导中医的发展,必然会造成中医学界内部的唯科学主义观念盛行,使得大量的中医人士淡化中医主体意识,对现代科学进行
盲目崇拜,继而去推动中医的科学化,也就是现代化。比如由科技部主导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展纲要》(2002年)和《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二00六-二0二0年)》(2006年)就是两个典型的从科学的角度去推动中医科学化的文件,这两份文件推动的不是子虚乌有的“中医现代化”,而是会导致中医异化性消亡的西化和科学化,使得大量的中医家游离在中医理论之外,去用现代科技阐释所谓的科学内涵和理论本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虽然行使管理中医的具体事物,但是作为卫生部的一个下属部门,是要受其控制的,而卫生部几乎都是西医人士掌权,那么卫生部指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基本思想也必然是源于西医理论,使得中医的管理陷入一种“教士管和尚”的滑稽状态。
??对中医的管理与发展的指导需要遵循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唯有如此才能推动中医队伍的壮大、中医理论的发展与传播,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的身心健康。因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必须从卫生部中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的直属管理部门,才有做到不受卫生部的西医控制的可能,才有完全按着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去指导中医发展和管理的可能。只有约束中医发展的体制和管理规定完全符合中医自身的文化特征和发生规律,我们才有振兴中医的希望。
??振兴中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必须从卫生部中独立出来,摆脱西医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