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刘先生近年来已经习惯这样看病:如果只是小病,他会先到医院找医生看病开药方,但却不直接在医院拿药,而是到医院外面的药店比较一下价格。如果药店便宜,就在药店买药。
每次这么做,刘先生都会发现,药店的价格要比医院便宜,于是他几乎都没有在医院买过药。在刘先生印象里,“有的药一盒能便宜1/3”。
以北京同仁堂生产的六味
地黄丸(360粒水蜜丸)为例,在深圳一家公立医院药房,记者看到售价为13.39元,而在药店只需要10.08元。
可是,让刘先生感到不方便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药都能在药店买到。刘先生说,有时候没有太多时间到处找药店比较,只好接受医院的药价。而刘先生不解的是,为什么药店的药会比医院便宜?
药价虚高在招标环节?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同是一个厂家生产的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北京和在山东是不同的售价,价格差了不少。另外,有的药从出厂到患者手中,中间价差竟然高达20倍。
“药品价格高,消费者认为虚高的部分都流入了医院,这样的看法是不对的”。一家当地医院的药剂科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院只能按规定在中标价基础上加收15%卖给患者,医院的利润难达数倍或数十倍。
以深圳市多家医院选用的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
辅酶A为例,零售价为3.3994元,这是医院加收了15%的加成之后的价格。反推计算,该药医院的采购价为2.956元,医院赚了0.4434元,这其实只占出厂价到终端价之间差额的15%。
一位医院药剂科的工作人员透露说,“同一种药,由于厂家不同,进入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的价格多也不同,多达数十种,有贵的,有便宜的。为什么同一种药,不同厂家之间的价格可以相差这么大?”
有人认为,药价虚高,关键在招标环节。“哪些药可以入围,都是省里说了算。到底是哪些人说了算,我们也不清楚。”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人委)规财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采购周期开始的时候,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就会通知各医疗机构进入平台进行药品遴选,医院只能在入围的药品中各取所需。
记者从《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一个药品进入省医药采购平台,必须经过报价、竞价、议价谈判三道关卡。在竞价议价谈判阶段引入了专家。
据了解,谈判专家是以随机的方式从监督部门组建的全省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由本省医学、药学、物价、医保等方面专家组成。从抽取谈判专家到开始谈判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所有谈判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质疑。但是其中的具体细节却从未正式被披露。
深圳降价方案多次被否决
实际上,据记者调查,深圳有关部门曾多次提出在广东省统一采购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药价的方案,但均未获得省有关部门的通过。
据介绍,深圳市卫人委规财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为进一步降低药价,深圳市曾多次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要求对入围厂家、经营企业进行二次招标,对入围药品进行二次遴选,非常奇怪的是,这些建议与方案均未能获得通过。
“药品招标采购水很深”,一位业内人士感叹。2007年实施广东全省统一挂网采购药品之初,深圳提出沿用深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被否;此后不久又提出在中标企业中进行二次招标,试图通过再招标压低药价,也被否决;此后深圳又提出在入围的药品中缩小遴选范围,对入围药品进行二次遴选,提议也没能通过。
让深圳卫生部门没想到的是,2008年第二次全省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后,出现了部分药品价格较高,部分低价中标药品断供等问题。为了摸清全省挂网采购药品的基本情况,深圳市纪委牵头进行了调研,为今后药品遴选制度改革做好准备。“既然招标采购环节我们无法介入,只能在遴选环节上下功夫,看看还有多少可挖掘的降价空间”,该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多次想进入深圳市卫人委官方网站药品价格查询网页查询价格,但直到发稿前,网页一直无法打开。据深圳市卫人委介绍,可能药价数据更新影响了查询。但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真正的原因是药品价格信息划归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统一管理。此前受省里委托开展药品价格信息查询的深圳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数据库因无法获取最新药价信息,频频遭市民投诉,最后关闭了查询“窗口”。
回扣手段隐秘
近日,深圳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医生开药收回扣,肯定有,这个不能回避!”他认为,只要药品中标前的利益链不斩断,有利润空间进行“公关”,医生收回扣的现象就难以杜绝。关键还是要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机制。
江捍平表示,在医生用药问题上,深圳市卫人委一直抓得比较紧,只要哪种药品超常规使用,就会被喊停。在管理的过程中,深圳市卫人委发现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种药反复出现开药剂量特别大,已经超出常规,当被喊停时,一些医生的意见很大,由此可见其中的利益关系。
江捍平坦承,医生收取药品回扣的手段非常隐蔽,卫生行政部门难抓现行,市卫人委无法掌握回扣的具体数量。但他也认为,医生开贵药,严格地说与医院可以合理地收取15%的药品加成,关联度不大。
高价药才好卖?
针对招标环节的虚高价格问题,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对近期央视曝光的20种药品进行了核查,并公布了核查结果。除4个未入围外,另有4个不竞价目录药品药价略高于央视曝光中标价,多数中标价低于曝光价。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梁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进入省采购平台的药品分为3个目录:第一是不竞价议价目录,进入目录的药品为廉价的普药、老药。 第二类是竞价议价目录,同一个品规,生产厂家超过3个的,厂家通过网上竞价系统完成报价,共有3次竞价机会,每次报价后同一时间解密,各厂家可以看到其他厂家的报价,从而进行报价调整。报名竞价的厂家按照一定的比例入围,同等质量层次报价相对较低的药品将中标。同一个品规的药品,只有一两个生产厂家,进入议价程序,由专家进行“砍价”。 第三类为重点监控目录,该目录内的药品不是常用药物,医院采购的量不能超过全院药品总额的3%,这类药品也属于不竞价议价。
梁霞表示,2007年启动全省药品统一采购之时,参考了政府的最高零售价,同时也参考了2004~2006年3年间全省21个地级市及省属医疗机构共22个区域的药品价格,以其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3类目录中的药品,因为竞价议价目录内药品竞争激烈,因此中标价格相对较低,只有一两个厂家生产,甚至是独家生产的药品,砍价的难度加大。“药品的出厂价及中间环节我们也不清楚,但将提请有关部门向公众公开药品中标价”。至于为何目前医疗机构出现了一种怪现象——高价药才好卖?对此,梁霞称:“这是体制问题”。
招标如何更透明
今年广东省“两会”上,致公党省委提交了一份名为《药品招标后实际价格变化趋势调查及建议》的提案,直指药品越招越贵的问题,要求公开参与招标人员的信息以及中标后药品价格对比。
该提案以2008年的价格为基础,对2009年度进入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入围目录的19598种药品的采购价格作了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价格没有变化的3413种,价格上涨的有7402种,价格下跌的有8783种;涨价的平均幅度为19.37%,最高的达到了733%;而降价的平均幅度为10.33%。这些数据说明虽然降价的品种数目比涨价的要多,但上涨的幅度比降价的幅度要更明显,说明2009年招标后的整体价格比2008年是升高的。
提案认为,要让患者真正享受到低价药品,应该是在源头——招标环节就控制价格控制住。招标的实际效果,这些数据应向大众公布。提案建议由物价部门牵头,组织熟悉化工、工艺流程、营销等环节及成本的专家对涨价品种进行成本核算,向全社会公布产品涨价的理由。招标完成后,要公布参与招标的专家、监督等人员的姓名、单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每年招标后,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标的结果及中标价格。
记者:刘芳
来源:中国青年报
-----------健康报:药品招标莫若交给第三方机构来做
发布日期:2011-11-24 来源:健康报 我要评论(0)
更改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舒圣祥(职员)
随机选取20种常用药品,结果发现这些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中间利润最高达到6500%以上。专家强调,只要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包括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各个环节利益均沾的“潜规则”不改变,药品中标价就很难回归到合理范围。(11月21日《北京晨报》)
药价虚高已经被议论了很多年,为此各相关部门也想了很多办法,还重点推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残酷的现实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药价虚高问题显然并未得到真正有效的遏制。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这个审定公布的价格也叫中标价,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因此竞标价的制定成为影响药价的决定性因素。
在笔者看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腐败乱象,才是药价虚高的关键环节所在。一般情况下,药品要卖高价首先得将招标价“弄”高,而这个过程无非就是“公关”。用医药代表的话说,“首先要知道审定招标价的专家是谁,要打通关系”。毋庸讳言,省级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是一个关键性的步骤。这种基于政府信誉的高度垄断,既可能产生更低廉的价格,也可能滋生巨大的寻租空间。
不难想象,一个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目录药物,皆由一个省级政府机构来招标采购,在这样一个利益肥厚的权力领域,腐败寻租的机会必然比比皆是。记者都能调查得出的药品出厂价,代表政府行使定价权的专家和官员不可能不知道;真实情况只能是,药品集中招标被操作成了垄断的盛宴:因为对招标过程各环节的遴选、竞价情况,公众根本无从了解,于是绝对的权力造成了绝对的高药价。
药品价格离奇虚高证明,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府部门工作极其不给力。他们未能真正代表患者的利益,去和药品生产商、销售商讨价还价;相反,他们与药品生产商、销售商合起伙来,侵犯患者的利益。事实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腐败,带来的还不只是药品暴利;因为正品药物价格奇高,也间接促成了惊人的假药利润空间,从而推动了假药犯罪的分外猖獗。
既然政府部门干不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那么我们就得思考:谁更能代表患者的利益,而不是和药品商家坐一条板凳?也许,药品集中招标的工作,应该交给一个充分代表患者利益的高度独立和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这个机构的人员组成、所有的运作过程都要充分透明,其中必须有固定比例的患者代表、医保部门代表、医疗公益组织代表等。参与竞标的药品成本、出厂价等信息更是必须全程对外公开,让医药厂商互相形成良性竞争,让广大患者对药品消费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