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都两有罪药监局长官位照旧 已被紧急免职
[提要] 有媒体曝出消息,江苏江都市两名被判有徇私舞弊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官员仍然在岗位上当着局长和副局长,有关方面调查后已经将此二人免职。二人曾经在2006年被“打点”后没有及时将一起医院大量使用假肠胃药的案件移送法办…[我来说两句]
江都两药监局长被紧急免职 该市组织部门积极回应“有罪局长官位照旧”一事,称早就着手调整局长职务 陈咏
本月中旬,有媒体报道称,江都市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一年前被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后,至今仍在当着局长和副局长。原来这两位局长在2006年,曾帮助一销售假肠胃药“洛赛克”的公司“摆平”事情。
15日,江都市委组织部就“江都市药监局两个有罪局长‘官位照旧’”作出积极回应,对这一事件中客观存在的行业隶属关系、机构改革等问题进行解释,而“局长照当”的吕国乐和金道春,也于当日被免职。
滥用职权 700多瓶假“洛赛克”撂倒两药监局长 原因:帮当事人“摆平”事情后,被判犯徇私舞弊罪 2006年夏季,时任江都市药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的金道春查实,扬州某医院大量使用假肠胃药“洛赛克”。“洛赛克”的通用名是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为临床应用极为广泛的一种肠胃药。金道春进一步查明,假“洛赛克”系南京市某医药公司程某、童某销售给该医院的,共计752瓶,案发时已使用695瓶,案值超过10万元。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表明,假“洛赛克”奥美拉唑含量不到标示量的七成。生产、销售假药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也成为江都市药监局组建以来查处的最大案件。
按照规定,江都市药监局应当立即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销售者通过“关系”找到了金道春十多年的老朋友,老朋友经过“打点活动”,“摆平”了金大队长。而在金道春的暗示指点下,销售者又“做通”了江都市药监局“一把手” 吕国乐的“工作”。2008年底,扬州市维扬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对“假洛赛克案”立案侦查。此时,金道春已“高升”江都市药监局副局长,他立即安排人将此案移送江都市公安局查办,但为时已晚。
案情“曝光”后,江都市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明知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被立案调查,并于2009年初先后被取保候审。2009年5月19日,扬州市维扬区检察院向维扬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正式对被告人金道春、吕国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提出指控。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定了被告人金道春、吕国乐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于2009年5月26日对该案作出了判决,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但鉴于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归案后坦白认罪态度较好,且属犯罪情节轻微,最终对两人均作出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一拖再拖 认定“犯罪”,结果两人仍当了一年局长 原因:机构改革方案有所调整,接替人选难定 吕国乐、金道春两人被“定性”后,仍担任江都市药监局正副局长。很多人对此感到不理解,甚至不可思议。
江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江都市药监局原实行上级药监部门垂直管理,今年3月2日,根据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地方药监部门仍回归地方。而江都依据上级机构改革的精神,着手实施将药监和卫生部门合并。江都市组织部门认为,鉴于对吕、金两人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两人已被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两人已经不适宜担任现职,有必要进行调整。为此,组织部门已组织人员到卫生局考察一位副局长,考虑让这位副局长兼任药监局局长。今年4月初,扬州市药监局负责人带队来江都,正式移送人事档案。
而到了5月份,情况又发生变化,药监局虽然回归地方,但不和卫生部门合并,单独成立一个局。组织部门于5月中旬,正式对江都市卫生局该副局长接替药监局局长进行公开考察。5月下旬,在该市进行的大规模机关改革中,江都市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的“被接替”问题,已经纳入通盘考虑。
记者采访了解到,《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有着明确的规定,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也规定,对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有关人士提出,目前一些地方对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也的确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认为构成犯罪了应当开除公职,有的则认为可以保留公职。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药监部门与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两人均系涉假药案而构成徇私舞弊职务犯罪,显然已经不适合再担任领导职务。
昨日江都市组织部门旗帜鲜明地表示,实际上,从今年3月初行业隶属关系变化起,“调整”吕国乐和金道春,就已经走上议事日程。
但是,被判有罪后,两名“有罪局长”又在任上呆了一年。
尘埃落定 紧急召开常委会 “坚决免职” 15日,江都市委组织部就“江都市药监局两个有罪局长‘官位照旧’”作出积极回应。江都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介绍,江都市药监局领导班子原为上级药监部门垂直管理,今年3月2日,扬州市药监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省药监局《关于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电话通知》精神,与江都市委组织部接洽江都市药监局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的事宜。3月9日,江都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药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4月7日,扬州市药监局将江都市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移交江都市委组织部。
根据考察和档案了解的情况,江都市委组织部认为有必要对该局领导班子作出调整。经过沟通酝酿、民主推荐等程序,市委组织部提出以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永权作为拟接任药监局局长的推荐人选,5月11日市委组织部发布考察预告并进行了考察。6月15日,正值端午小长假,江都市委紧急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张永权任江都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并提名为江都市药监局局长人选,同时分别免去吕国乐党组书记、金道春党组成员的党内职务,并提请有关方面按法律程序免去吕国乐的江都市药监局局长职务、金道春的江都市药监局副局长职务。
“通常情况下,出于稳定干部队伍、不频繁‘动人’的考虑,一个县市一年只召开不超过4次任免干部的常委会,会议不可能专门针对一两个干部,这次在假期中紧急开会,而且是针对个别人,应属破例。”江都市委组织部表示,组织部门将坚决贯彻执行干部工作法律法规,协助市委做好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