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自序
卷一
☉先哲格言
☉阴病论
☉中寒门方
卷三\中风门(论一篇 法四十一条 律六条)
☉中风论
☉中风门方
☉痉病论
☉痉脉论
☉风湿论
☉三气门方
卷四\伤燥门(论一首 法十一条 律五条)
☉秋燥论
☉秋燥门方
卷五\疟证门(论一首 法九条 律三条)
☉疟证论
☉疟证门方
卷五\痢疾门
☉痢疾论
☉痢疾门方
卷五\痰饮门(论三首 律三条 法一十四条)
☉痰饮论
☉痰饮脉论
☉痰饮门方
卷五\咳嗽门(论二首 法十六条 律六条)
☉咳嗽论
☉咳嗽续论
☉咳嗽门方
卷五\关格门(论二首 律四条)
☉关格论
☉关格门方
卷六\消渴门(论二首 法四条 律五条)
☉消渴论
☉消渴续论
☉消渴门方
卷六\虚劳门(论二首 法三十一条 律十条)
☉虚劳论
☉虚劳脉论
☉虚劳门方
卷六\水肿门(论三首 合论《金匮》方六条 律七条 附论海藏法一条)
☉水肿论
☉水肿脉论
☉水肿门方
☉胀病诸方
☉黄瘅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