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2012】15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单位:
现将《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