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药 [2009] 15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浙江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我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2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下发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管理方案》、《关于加强2009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将全面启动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浙江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实施,采取理论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实践技能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即将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具有中医背景的执业医师。
三、培训周期
理论培训累计25天,分二次完成培训;实践技能培训及结业考试3天;社区实践3周。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首期培训于2009年9月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共12天;培训地点: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内,杭州滨江高教园区)。
五、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名,经当地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2009年8月15日之前将《浙江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交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六、其他事项
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是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的重要环节,是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本地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管理方案》规定,培训费用标准为1800元/人。我省将采取政府、单位双方分担的机制,本期培训学员单位需缴纳费用800元,其余培训经费由我厅及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补助,教材及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黄兆鋆,联系电话: 0571-86613543 ,电子邮箱:jjzx@zjtcm。net。
附件:1.浙江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2.浙江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表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