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第11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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