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对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县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县卫生局医政与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67222074,传真:67222074。
一、变更单位(人):陈今迈
变更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永嘉瓯江口腔门诊部
变更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双塔路环卫所二楼
拟变更医疗机构地址:永嘉县瓯北镇龙桥村陡门头富强路5号
永嘉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