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发〔2009〕362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三级医院,厅直属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经组织专家对四川省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已批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扩大招收规模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共有30个基地符合扩大招收规模条件,现予以批准。
希望各培训基地医院和各专科培训基地按照《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和相关培训标准,抓紧进行2009年的招生工作。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措施,严格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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