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缴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综合笔试考试费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人员于2011年8月11日前上缴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缴纳对象:通过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
2、缴纳金额:报考执业医师的缴130.00元整,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缴120.00元整(依据浙财综字〔2004〕27号)。
3、缴纳方式:
请相关人员现金缴纳至局医政科(5)办公室,发票有嘉兴市卫生局统一出具。
联系人:李若凡 联系电话:85267807
附件:2011年平湖市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