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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通告第14号
来源:上海卫生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精神,现将上海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1日(3月18日除外)。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青海路148号(上海市医师考试资格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1日(3月18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单位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考生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网报下载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既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带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
 7、考试费
 五、其他事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上海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上查询。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师考试资格办公室(考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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