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局属各医疗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的安排,现准备发放2011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 请各单位于5月28日至5月31日,上交以下材料至医政科209室。 1、通过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通过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一寸半免冠照片一张。 要求与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同版。 照片要求带背胶或贴好双面胶,标注工作单位和本人姓名。 医政科电话:27429923
南开区卫生局医政科 2012-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