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皖卫职培[2012]2号文件《关于2012年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明确专人负责,遴选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附表1并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医政股。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2年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doc附件1.doc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