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对医师的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芜湖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及《鸠江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0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周期为2006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考核对象为至2008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满2年(即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进行本周期考核。医师考核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4个类别。
二、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鸠江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鸠卫〔2008〕16号)认真履行职责,严密组织实施,于4月20日前完成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鸠江区医院要继续做好医师档案建立、考核结果的报送工作,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卫生局。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参加考核。
四、各医疗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1份)、《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1份,采取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使用)、《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和《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仅在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期间首次考核时使用)上报至相应的考核机构,同时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归档说明第九条要求收集好医师个人归档材料,一并报考核机构归档。
五、各医疗机构要将送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送一份至卫生局以便备查。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