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卫〔2010〕28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对医师的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芜湖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及《鸠江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0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周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考核对象为至2009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满2年(即在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进行本周期考核。医师考核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4个类别。
二、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鸠江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鸠卫〔2008〕16号)认真履行职责,严密组织实施,于3月3日前将考核材料送至各考核机构。鸠江区医院要继续做好医师档案建立、考核结果的报送工作,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卫生局。于4月1日前完成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3个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资料于3月1日后一周内开始送相应的考核机构。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参加考核。
四、各医疗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1份)、《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1份,采取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使用)、《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和《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仅在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期间首次考核时使用)上报至相应的考核机构,同时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归档说明第九条要求收集好医师个人归档材料,一并报考核机构归档。
注:1.有关表格可在鸠江区卫生局下载栏下载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医师 定期考核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鸠江区卫生局 2010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