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08〕3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今年9月26日,陕西省卫生厅通报了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一起造成8名早产新生儿死亡的严重院内感染事件。卫生部十分重视,下发了《关于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29号)。我厅在近期组织的专家巡视中发现,我省不少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存在着引发医院感染的安全隐患。当前,正值小儿秋季腹泻高发季节,同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又承担着由三聚氰胺引发的婴幼儿结石筛查、治疗工作,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以西安交大一附院的教训为戒,提高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学习和落实医院感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加大医院感染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的报告与控制制度,对医院感染事件和有关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送。
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重点落实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婴幼儿的管理,妥善分流就诊人群及家属,科学合理诊疗,有序规范操作,积极预防院内交叉感染,保护健康人群。要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的消毒工作;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要加强院内护工,特别是产科、新生儿科、产房、手术室、ICU、门急诊等重点部门护工的培训和管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四、全面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大检查工作。组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自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产科、新生儿科、产房、手术室、ICU、门急诊等重点部门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医院感染、消杀等方面的专家检查组,对重点机构和部门进行排查和指导。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督查巡视。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