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及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镇、街道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卫纪监[2009]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及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后一阶段工作,达到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全员教育培训目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的考勤,建立集中培训考勤制度,确保出勤率,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市医院、中医院在卫生局领取培训光盘和试卷,其他单位与医政科联系借阅或刻录光盘。要求在8月10日前完成教育培训工作。
三、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我局将于八月下旬对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的依据,考卷装入个人的医德医风档案。培训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
桐城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