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开始下发,请各报名点即日起派人来市卫生信息与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管理中心领取,各位考生请与原报名点联系领取《资格证书》事宜。 特此通知。
市卫生信息与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管理中心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