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山西卫生厅 > 正文
中医管理局关于报送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8/14 字体:
 

  晋卫中医[2009]88号

运城市卫生局、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09]2号)(下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度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并于12月15日18前报送至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联系人:侯建树  联系方式:0351-3580207  email:hjsamy@163。com。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报送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

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质量,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完善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制度,请你们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0号)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应包括本省2009年度继教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并填写“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未执行原因说明表”(见附件2)、“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见附件3)。

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以上资料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

附件: 1.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未执行原因说明表

  3.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

 
   
相关文章
 石泉县医考中心:安康市关于开展2012年度护
 鹤壁医学考试中心:有关2014年度度全国卫生
 乌兰察布医学考试网: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
 江北区医药卫生人才网:第三批江北区曾经从
 洛阳卫生考试网:《全国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
 内蒙古医学考试网: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社区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