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
公 告
2010年第1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15号公告,现公告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或http://www.med126.com/wsj/,填报考生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7日。考生需携带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详见网上报名须知)到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确认,省直单位的考生到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太原市杏花巷11号)确认。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自2010年开始,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中的西医内容。 五、增设壮医、朝医和傣医考试,其中壮医考试自2010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朝医和傣医考试自2011年开始逢单数年举行。 六、自2010年开始,在现役军人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七、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