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继医教委〔2012〕2号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各单位,各医药卫生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2011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儿科医师培训”等40个项目为2012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项目主办单位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于项目举办后2周内,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总结、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签到名册(原件或复印件)、考核情况等文本材料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信箱:sxsjjwbgs@163。com。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对上述材料的审核情况核发学分卡,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凡外单位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山西省级远程教育项目,必须经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或审核公布,学分证书加盖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后方可有效。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科教处,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邮编:030013,联系电话:0351-3580397,传真0351-3580498。 附件:2012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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