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中〔2012〕1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动我省“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在全省初步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根据各地报送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及实施方案,经研究,现确定山西省中医院等16家单位为省级第一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专人负责,加强指导,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于每年12月初将试点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我局“治未病”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山西省“治未病”中心基本规范》、《山西省“治未病”中心建设管理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不断总结,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我局将根据各试点单位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未达到要求和试点单位标准的将取消试点单位资格;对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对市、县级中医医院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附件:第一批省级中医药“治未病”预防保健试点单位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一批省级治未病预防保健试点单位 山西省中医院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太原市中医院 太原市类风湿病医院 阳泉市中医院 盂县中医院 长治市中医院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孝义市中医院 晋中市中医院 榆次区中医院 安泽县中医院 运城市中医院 盐湖区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