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福建卫生厅 > 正文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设置漳州市妇幼保健院的批复
来源:福建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漳州市卫生局:

你局提交的申请设置漳州市妇幼保健院的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漳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同意设置漳州市妇幼保健院,请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见附件)的核准事项做好筹建工作。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闽卫医字〔2012〕4号
漳州市卫生局: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   别:妇幼保健院
名   称:漳州市妇幼保健院
选   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蓝田村洞口社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床位(牙椅):300张(牙椅6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投资总额:贰亿叁仟万元人民币
其 他:
1. 医院需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申请。
2. 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内完成医院的筹建,如需延长批准书有效期,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未按规定申请延续和本机关不准予延续的,本批准书有效期届满后无效,由本机关予以注销并公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5年2月19日止。 
 
 
 
   批准机关:(章)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章
 榆林医学网: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榆林考
 包头医考中心:关于抓紧落实2009年度城市医
 淮北人才卫生网: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
 汉中卫生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
 义乌卫生人才考试网: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
 湛江医学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