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科教函〔2013〕2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厅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厅《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起草了《河北省“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电子学分授予、登记和审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市、各单位意见,请各市、各单位于4月18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逾期未发送者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省继教办 郝岩君 苏佳
联系电话:0312-5079045
E-mail:hebcmeoffice@126。com
附件:1、《河北省“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电子学分授予、登记和审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2019医学职称考试题库 免费试用>> |
||
85514人已试用 客服咨询:1358813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