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卫科发〔2011〕88号)文件规定,为使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医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信息,全面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经研究决定于5月15—17日组织进行全市继续医学教育Ⅰ、Ⅱ类学分的申报工作。Ⅰ类学分申报时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交纸版到市卫生局科教科;Ⅱ类学分申报时各单位请认真填写《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申报表》(在市卫生局科教科QQ群的群共享里下载)中红色项目内容,特别是每个人的名字仔细核对无误后再上报,上报后如有错误不能更改,各项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纸版加盖公章上报市卫生局科教科,电子版发到科教科信箱(wsjkejiaoke@126。com)。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25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称晋升及职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申报工作,为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申报表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附件: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申报表
单位:(加盖公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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