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精神,现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相片采集时间:
考生本人持身份进行相片采集
14日13:30-16:30,15日8:00-16:30
(二)现场审核时间:县医院、中医院19日,其余单位18日(卫生局只受理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考生个人报送)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医学综合笔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及卫生部相关规定要求。
三、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3、学籍表完整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人事部门和本单位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5、试用期合格证明原件。
6、小二寸相片2张(与网上报名表同版)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临床类别)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3、学籍表完整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人事部门和本单位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5、考生本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6、任职时间证明;
7、考生与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考试合格后执业至少满5年的合同。
8、小二寸相片2张(与网上报名表同版)
(三)助理执业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3、学籍表完整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人事部门和本单位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5、助理资格证书原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执业证书原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7、执业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小二寸相片2张(与网上报名表同版)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1、开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考生所报专业相符;
2、外地户口的考生如在我县的医疗机构从业,可有试用机构推荐在我县报名参加考试;
3、注册满2年、5年的截至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4、试用期合格证明的截至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5、相片上传后考生不得自行修改;
6、正规中专2006年9月1日以前入学的可以报考;
7、报考乡镇助理医师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为乡镇卫生院,报名时由卫生院统一提供编制册及编制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每人份材料装1纸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材料目录,并逐项“挑勾”确认;
(三)各单位上报材料同时提交名单电子文本1份,纸质文本1式2份;
(四)试用机构为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一张位置;
(五)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湾地区考生);
(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按照历年惯例,能在网上打印出学历查询的提交学历查询(放在学历复印件后,要带扫描码的那张,单位盖章),如不能提供学历查询最好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如不能提供,卫生局也受理报名,但到市局及省厅是否能够通过不知。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试用机构与户籍跨地市、县(区)分离的,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报考当年有效。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县(区)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
(二)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均统一在农垦总局考点考试。公共卫生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军事医学考试均在9月14日进行,执业医师为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为17:00-17:30。
请各考点提前告知已在网上报名参加2013年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于2013年4月5日—4月9日,向农垦总局卫生局报送材料并现场确认。各考点应与农垦总局考点沟通配合,做好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变更工作。
联系人:孙晓玲
联系电话:0451-55198120 13804560367
现场审核地点:农垦总局卫生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
农垦总局办公大楼317房间
(三)考生报名提交的《医师资格考试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人工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考点经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1、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2、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医师考试照片采集通知
各单位:
根据考试文件要求,按照市卫生局部署,今年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由县卫生局集中进行照片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采集相片,
一、时间:
14日13:30-16:30:中医院、计生服务站、三合、四合、黎明、宏伟、保健院
15日8:00-11:30:县医院
15日13:00-16:30:林甸镇、东兴、卫生学校、保健所、花园、红旗、民营医院、疾控
二、地点
鑫星复印社(电业局家属楼下)
三、说明
相片采集后由复印社为考生输出报名表2份(之后,考生不能在修改网上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小2寸相片一联。
林甸县卫生局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