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114家助产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材料进行审核,有83家助产机构达到要求(名单见附件)。现将合格单位名单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下发全市合格助产机构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