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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长春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健康教育中心:
为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规范性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近日,卫生部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对进一步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请登录卫生部网站下载)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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