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健康教育中心: 为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规范性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近日,卫生部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对进一步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请登录卫生部网站下载)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