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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徽州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徽卫〔2012〕3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我区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2年3月22日—3月28日。

地点:区卫生局二楼医政中医科。

二、报名资格

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查询。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执业医师资格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四、图像采集

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照片的采集要求进行上传。数码照片要求:报名照片应当为近期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其它要求请各考生按照上传照片的说明和有关要求操作。我局不再进行照片的重新采集。

五、考试费用

执业医师每人暂收29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暂收220元,实际发生费用按照省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其它

1.各单位务必及时告知考生,以便其及时到区卫生局现场报名,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户籍与执业机构分离者,原则上在执业机构所在地报名,如在我区内报名需提供异地户籍证明;

3.凡各单位擅自聘用、未报我局备案的人员报考一律不予受理。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卫生局,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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