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医师资格确认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到医政科领取考试合格人员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此表一式两份,粘贴照片,经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单位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后,于3月11日前报局医政科。表后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