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费的函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盐城市卫生局通知精神,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口腔类别执业医师540元/人,其它类别执业医师450元/人;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30元/人,其它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40元/人。(原收费标准290元/人)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调整后的标准通知考生及时缴纳并于6月13日前交局医政科,逾期不交,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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