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师执业范围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临床和中医两个类别的执业医师可申请增加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注册对象
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机构符合条件的也可进行申报)中执业的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增加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1、取得全科医学(含中医类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2、参加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技能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省级培训全格证书者。
3、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中医类别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技能培训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省级培训合格证书者。
二、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东台市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3、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省级全科医学等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直接复印在《审核表》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根据省卫生厅及盐城市卫生局相关通知精神,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工作分批进行,此次加注工作我市原则上以中级以上职称者为首批,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统筹安排并做好宣传工作。(分配名额具体见附件2)
2、从2012年起,凡未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医师不得晋升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已经评定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面未进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的,不得兑现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工资。
3、各单位要对申报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人员严格审核,严禁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工作由各单位统一集中办理,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及时报至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515-85212783。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东台市执业医师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
2、执业医师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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