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江苏卫生厅 > 泰州 >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卫医[2009]42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苏卫医[2009]79号.doc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
 武汉医学考试中心:关于领取2009年医师资格
 嘉善卫生网:有关上缴2013年度国家医师执业
 安庆医学网:关于2013年全市医师资格考试资
 长春医学网:长春市医师资格考试长春考点公
 东台医考网:关于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
 山西卫生网: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