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医政函〔2010〕616号
现将《卫生部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卫生局,严格按文件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
联 系 人:金 燕
联系电话:(0931)4818170(传真)
电子邮箱:gsswst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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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12320咨询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政府政务大厅卫生厅窗口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