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我市参加2011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已由陕西省卫生厅印制下发到我局。现将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2012年5月2日-5月11日。
二、发证地点: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北广济街167号原市防疫站院内后二楼东侧)
三、要求:
集体统一领取。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持本单位介绍信,到医考办统一领取本辖区(本单位)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