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5号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7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自2010年开始,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中的西医内容。
五、增设壮医、朝医和傣医考试,其中壮医考试自2010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朝医和傣医考试自2011年开始逢单数年进行。
六、自2010年开始,在现役军人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生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5号公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上正式报名将于2010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3月22日晚上24:00截止。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