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2009〕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工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引》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1.《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2.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要点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