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2011〕48号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经研究,现将《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是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传播普及医药卫生保健知识;承担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导评估、信息管理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健康教育中心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人事、安全、后勤、财务、党务、纪检等工作。
核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社会健康教育科。
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承担全省健康教育机构及其他机构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有关人员培训工作;推广健康促进与教育适宜技术;承担控烟教育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核定编制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健康信息传播科。
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教育信息,设计制作健康教育材料;负责健康传播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健康促进与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承担中心内刊和健康教育网站的管理。
核定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四)声像传播科。
负责健康教育音像材料的设计、制作;承办健康科普声像栏目;负责声像媒体健康传播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
核定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
(五)监测评估科。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需求与效果的评估及结果发布,并进行工作督导;负责申报、承接国际及国内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开展项目效果评价、成果推广及学术交流。
核定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5名,副职4名。人员经费按省财政补助一类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