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
审核通过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已经基本审核确定(见附件),审核合格的名单将通过佛山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布,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考生。
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原因主要包括:持军队院校毕业、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学历者;持有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历者,入学时未取得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要求(如医学管理类专业、护理类专业、医学技术类、辅助医疗类专业等);属于外省中专自主招生;获得相关学历后时间不满足报名要求;公共卫生类(包括妇幼卫生)专业考生报考临床;试用机构没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应的诊疗科目;毕业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且未按要求出具证明;外省中专没有提供有效学历验证等。考点现场报名通过而省考区复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各区卫生局医政科或考点办公室咨询相关原因。
三、在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期间,发现我市报名考生张怡春(工作单位: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钟小妹(工作单位:顺德区健龙口腔门诊部)提供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信息与广东省教育厅提供的信息(包括学历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完全不一致,经省考区复核,决定取消该两位考生今年报考资格,并向全市通报。
四、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费: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90元/人。各单位负责统一收取本辖区、本单位的报名费,并于6月15日前到我局医政科领取缴费通知书到银行交费。6月16-23日期间凭《广东省行政事业收费统一票据》第四联到我局医政科领取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技能操作考试准考证。
附件:2009年佛山考点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佛山市卫生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