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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有关文书的通知(湛卫办〔2011〕70号)
来源:湛江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有关文书的通知》(粤卫办〔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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