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0〕471号
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批全科医学教育
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0〕42号)要求,我厅于今年7月和10月分别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我省第三批全科医学临床实践基地和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进行了评估认定。现将通过认定的广东省第三批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通过认定的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继续加强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全科医学理念,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人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