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各部属、省属医药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09〕1号)精神,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10月19-21日组织专家对深圳、广州有关医院申报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了实地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结果,现将我省第二批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普通专科)予以网络公示(名单见附件)。
请有意见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反映情况,反馈者应留下联系方式并署名。电子邮件地址:gdwstkjc@163。com;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厅科教处,邮政编码:510060。
公示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月6日。
附件: 第二批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普通专科)公示名单
广东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