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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韶卫〔2009〕10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医疗保健单位,驻韶中省企业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卫〔2009〕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成立辖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韶关市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胡德宁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何  彧  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倪秀锋  市卫生局卫疾科科长

  邓光辉  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彭有莲  市爱卫办主任

  邓  恺  市卫生局基妇科副科长

陈利军  市卫生局应急办

二、市健康教育所组织成立市级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技术小组(以下简称“技术小组”),并作为活动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提供健康教育相关决策依据、应急预案的制定、宣传发动,宣传材料的设计、印刷,开展咨询培训、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总结汇报等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参与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技术小组组织的人员培训,利用市健康教育所订购的宣传资料开展相应的健康宣教活动,并做好资料的张贴、分发工作。

附件: 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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