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广东卫生厅 > 珠海 > 正文
珠海市2011年公开招聘全科培训医师简章
来源:珠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珠海市2011年公开招聘全科培训医师简章

一、招聘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功能区医疗卫生单位,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1年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09、2010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和已离校尚未就业的珠海生源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培训后自愿到基层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8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珠海市医疗卫生单位2011年招聘全科培训医师情况表》(附件1),拟聘人员培训结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享受有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寄材料报名的,原件考试前提交验印。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①现场报名: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局205、206室,联系电话:0756-2128305,2128354,②邮寄材料报名:资料请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收,邮编:519000。

4.报名材料:《珠海市全科培训医师报名表》(附件2)1份、大一寸彩色近照4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计生证明、工作和培训经历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5.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招聘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17:30分前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上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依次进行的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医学专业知识、医学伦理学、法律法规,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同时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拟招聘名额3倍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地点及入围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掌握知识的灵活性、思辨能力和实践技能,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合成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最终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资格顺延。

(四)确定培训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全科培训医师,其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投诉或投诉经查证不实的,由各区(功能区)卫生局组织协调培训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五)培养。

培训医师由珠海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2-3年。培训期间免培训费、住宿费,每月提供1380元的生活补贴,培训期间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视为培训合格。培训期满未按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者,可延长1年培训时间,期间不再发给生活补贴,延长培训时间后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在正常培训时间及延长培训时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的全科培训医师,由招聘机构聘为全科医师、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305、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报到时未能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或相关证明的;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在考试及体检过程中作弊的;5.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6.有违法犯罪记录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附件:

1.珠海市医疗卫生单位2011年招聘全科培训医师情况表

2.珠海市全科培训医师报名表

  

附件表格.doc
相关文章
 珠海卫生考试网:关于做好2013年珠海市住院
 黄冈医学网:关于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
 玉环卫生人才考试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上海卫生信息网:2005年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
 内蒙古卫生局:关于同意呼和浩特美莱整形专
 济宁医考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