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广东卫生厅 > 珠海 > 正文
关于对临床住院医师进行第二阶段理论及技能考核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关于对临床住院医师进行第二阶段理论及

技能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我局将对已完成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的临床住院医师进行阶段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已完成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的2007届本科、2005届专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直接进入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临床医学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10届临床住院医师。

(三)往年第二阶段专业理论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

二、理论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内容及要求如下:

考试内容:基本技能、临床医技基本知识及专业理论。

专业理论考试的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中医学、放射诊断学、超声学、核医学、麻醉学、皮肤与性病学、康复医学、急诊医学、神经病学、精神与精神卫生学、肿瘤学、临床病理学。

考试时间:6月15日下午3:00~5:00。

考试地点:市卫生学校。

三、临床技能考核由各基地医院组成专业技能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由各医院自定,《2012年住院医师第二阶段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1)于6月1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四、关于报名等有关事宜:我局委托市医学培训中心(拱北粤华路210号市卫生学校)受理。请各单位于5月28日前将以下资料收集上报市医学培训中心:

1.《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请附电子表格);

2.考生毕业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戈,电话8112834,E-mail:625229317@QQ.COM。

五、请参加考试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附件:1.《2012年住院医师第二阶段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

 2. 《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doc
相关文章
 黑龙江医学网: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
 义乌医药卫生人才网: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执业
 宜宾市卫生考试网:有关2014年执业医师执业
 厦门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发放2013年度全国
 武汉医学考试中心:市转发省关于印发《湖北
 舟山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公布2010年医师资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