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0 9:11:41
深宝卫〔2010〕41号
各街道卫生监督所(预防保健所):
根据区编委《关于调整区、街道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宝机编〔2010〕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街道卫生监督所(预防保健所)的内设科室及中层干部职数设置进行重新调整和规范,请各所根据要求设置机构及聘任中层干部。
特此通知
附件:《宝安区街道卫生监督所(预防保健所)科室设置及中层干部职数设置一览表》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人事 机构 设置 通知
抄送:区人事局。
宝安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印15份)